一、在建工程二层平口时被查封,那么查封后续建的楼层(三层以上),在法律上也可认定已被查封了吗?也就是说法院有权预先查封吗?法院没有跟踪盖一层封一层,那么新建的楼层是否应归建设单位所有?
二、查封后法院告诉我盖、卖都不受影响,我盖了,这时别有用心的人以委托他人购房为手段交了几万定金(钱当时作为工程款已拨给施工单位),我就被法院以“非法处置被查封财产罪”被刑拘。事后我积极退款但购房人拒绝配合,又筹钱退给法院,法院也不收,只好做挂账处理。最后法院判定 “被告人有悔罪表现、认罪态度好、且系初犯、主观恶性小,可以从轻处罚”却判了我一年零六个月的实刑。我感觉量刑过重想上诉,能赢吗?
三、一个地方法院去干涉另一地方法院判决并告知不判实刑不行,这么做不违法吗? |